第五节 附 国
附国在蜀郡(四川成都市)西北二千余里的地区,附国的西边是女国,即孙波,其东北连山,绵亘数千里,与党项接。附国南北八百里,东西千五百里。所处地理特征是山高沟深,人们生活于峡谷中,有南流之大水,很像今横断山脉地区,即昌都、迪庆、甘孜州一带的自然景观。
附国人是汉代西南夷的后代①,不属于羌藏系统。他们从事农牧业,以种植小麦、青稞为主。境内出产金、银、铜,并盛产一种白雉。附国的住房十分坚固,是用石块建成的碉房,有的竟高达十余丈,如同佛塔,高耸人云,修筑这种高层碉房是为了防止盗贼。类似附国的这种石碉建筑,在甘孜州境内,至今犹存。
附国户口有两万余家,归附国王统率,号令出自王,重罪者死,轻罪罚牛。公元608年(隋大业四年)附国国王宜缯遣使索福等八人到隋朝,第二年又遣弟子宜林率嘉良夷六十人朝贡,“欲献良马,以路险不通,请开山道以修职贡。炀帝以劳人不许”。②
附国人崇尚武功,史言人皆轻捷,便于击剑,以漆皮为甲。喜欢唱歌和舞蹈,乐器有鼓簧、长笛等。婚姻方面有群婚制的残习,附国的葬俗很隆重,实行二次葬③。“其俗以皮为帽,形圆如钵,或带幂 。衣多毛毼皮裘,全剥牛脚皮为靴。项系铁锁,手贯铁钏。王与酋帅,金为首饰,胸前悬一金花,经三寸”④。
附国东面有嘉良夷,南有薄缘夷,风俗语言等与附国近似。
① 有说附国乃早期之吐蕃,见岑仲勉《〈隋书〉之吐蕃——附国》,载《民族学研究集刊》第5期,1946年4月;又见《〈隋书〉附国即早期的吐蕃(悉勃野)》,孙尔康、唐景福著,载《西北民族学院学报》1982年第2期。
②③《隋书·附国传》卷83。
④《隋书·附国传》卷83。